省教育厅日出台《福建省高水学科创新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聚集高水人才队伍、提升科学研究水、改善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等6个方面,对我省相关高校高水学科创新台建设管理加以规范。

《办法》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的职责。省教育厅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统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省高校提升办学水专项经费用于省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负责省学科创新台项目实施,将统筹“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生均经费和社会资金用于相关高校高水学科创新台建设。

根据《办法》,相关项目建设期为五年,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期满验收制度,省教育厅将重点考核建设任务完成度、建设水进展度以及服务发展贡献度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立项将被撤销,有关高校下一轮申报资格也将同时取消。

去年,我省将福州大学人工智能教育科技创新共享台、福建师范大学病原体与宿主相互作用机制创新台、福建农林大学农业健康生产创新中心、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重大风险预警台、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与中医传染病临床基地以及集美大学海洋网络信息技术科创台列为省高水学科创新台建设项目,每年安排经费予以重点支持,以期推动我省“双一流”高校建设,加快培育一流学科。(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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