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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15时43分,延吉北收费站口的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牌号为吉H3S***的小型普通客车,在珲乌高速有区间超速的违法行为,要求站口民警迅速拦截。

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在延吉北收费站出口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超速行驶时,赵某表示,自己此行是送孩子去长春上学,因为入学通知落在了家里,着急回家取,所以超速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赵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车辆超速驾驶的危害,虽然心中着急,但一定要保证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驾车时一定要控制好车辆时速。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赵某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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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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