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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上午,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执法稽查分局联合召开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工作例会,全市51家驾驶员培训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点名了5家未及时在车辆喷涂或粘贴信息的企业。3月15日,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各企业将公司名称、驾校投诉电话、行管投诉电话喷涂或粘贴到教练车醒目位置,以便社会监督。截至4月9日,46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尚有5家未完成,分别为:长春平平安安驾驶员培训学校、长春市四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长春市吉嘉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长春市金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吉林省路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会议告知上述企业限期7日完成。

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监管工作要求:一是要求企业与学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署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明确金额和收费项目,杜绝“二次收费”现象。二是制定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通报制度。即日起,将12345、12328等多种渠道收到的投诉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后,确定责任驾校,对于投诉量排行靠前的企业向社会通报。三是要求各驾训企业补充并完善驾驶员计时管理平台上录入的场地信息、车辆信息、教练员与学员信息。四是要求各企业制定措施保证教学车辆运行安全,防止培训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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