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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驻吴中区首席记者 陆宇其)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近日,吴中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该规则结合近年来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的创新做法和实践经验,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以制度引领和保障实践创新,推动开发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议事规则共计六章二十九条,从总则、会议的筹备和举行,到审议工作报告、审查预算,再到询问、发言和表决,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代表联席会议高效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增强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议事规则用三分之一的篇幅规定了会议筹备和举行工作,明确“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有辖区内三分之二以上的区人大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并规定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在会议举行前,由召集人会议进行“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提出会议需要设立的专门小组人员名单草案”等准备工作。

在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议事规则还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各项条款规定中。例如,向人大代表征集经开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专题询问内容向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征集,区人大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询问;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投票结果,将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吴中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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