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具体调整的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1.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就本人(配偶)名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可以再就其父母或子女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职工以其父母或子女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情形申请提取的,提取套数不受限制。

3.产权人的子女、父母以产权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子女、父母与产权人在同一户籍内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内的,应提供由任何一方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资料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陈志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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