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5时许,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在巡逻至珲乌高速735公里处时,在应急车道上发现一只大型禽类在路边扇着翅膀却迟迟飞不起来,疑似受伤。民警见状做好安全防护后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前去救助。民警将受伤的“大鸟”抱到车上,通过网络图片搜索,查询到这只禽类是草鹭,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立即与大安湿地办联系,现草鹭已被大安湿地办接走救助。

高速公安呼吁大家: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不得非法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在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应及时送交给公安机关或林草部门,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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