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兴义市未保办以宣传、教育、服务、保护为手段,按照工作要求,“三到位”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领导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兴义市于7月14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调度和组织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宣传教育到位。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兴义市于9月17日组织27个乡镇(街道)和市各成员单位开展线上宣传活动。于9月26日组织全市32个未保委委员单位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500余人(次)。

社会救助到位。做好社会弃婴安置收养工作。市民政局以保护孤残、遗弃未成年人合法利益为己任,认真做好社会弃婴安置收养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维护遗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帮扶救助工作,联合市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依靠各部门的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就便原则,及时引导、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救助对象,按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11月初,全市共有散居孤儿93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96.1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141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98.99万元。(通讯员 陈勇 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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