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方企业上规入库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在渤海新区设立的企业总部,并在渤海新区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符合相关条件,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日前,沧州渤海新区印发《树立新发展理念 聚焦高质量发展 推动创新驱动示范区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一揽子优惠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根据《规定》,渤海新区所有产业全部面向投资者开放,投资重点领域包括绿色化工、高端装备、现代物流、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通用航空、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三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大健康、新能源三大重点培育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生命科学、激光及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再制造等先导性产业。

根据《规定》,对符合新发展理念,产业发展带动性强、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高质量工业项目,渤海新区将加大扶持力度。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对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对于具有重大意义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代建厂房,企业可按建设成本购买也可先租后买,给予前三年全额后两年半额的租金补贴。

为加快实施港口转型升级,推动黄骅港向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转变,《规定》明确提出,支持港口集装箱及物流发展,支持外贸流通发展。对新开辟的外贸直航航线物流、新开辟和稳定运营的内贸干线物流、已建成的内陆港物流、海铁联运业务物流等给予补贴。加大贸易型企业扶持,对进出口额和财政贡献度符合标准的外贸企业给予递进式贡献奖励,鼓励本地生产型企业开展贸易,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外贸龙头企业的发展。

同时,渤海新区还将全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注重引进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落户、科技创新、“双创”服务平台建设、综合保税区建设,大力发展外资项目、医药产业以及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快项目开工落地,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通讯员张诗启、杨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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